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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市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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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市控企业)

2019-12-31 09:27

 

 

 

企业事业单位名称

环境信息公开表

 

 

 

 

 

 

 

 

 

 

 

 

 

公开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填表说明
  1、《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该依法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2、该表为重点排污单位用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范本(参考),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31号)的有关要求依法公开,不限于范本内容。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
  3、鼓励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表格是一种便于查阅的公开形式,鼓励发布《环境报告书》。
  4、《办法》第十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法定公开途径。

 

环境信息公开表
基础
信息
单位名称
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112872-1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杭州西路四号
法定代表人
龚党生
联系人
于逢杰
联系电话
13898859625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是中化集团成员企业,由沈阳化工研究院直接管理,属高科技精细化工企业,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杭州西路4号,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司现有职工200人,固定资产6626万元。沈阳新纪主要产品为荧光增白剂CF-351,设计年产量1000吨。目前主要包括酯化车间、缩合车间、干燥车间以及配套的溶剂回收车间、环保车间等。
  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1998年8月27日由沈阳化工研究院发起组建,系沈阳化工研究院下属企业。建厂之初,公司就很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履行环保手续,于1999年11月10日取得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审批手续,2000年6月23日通过验收。2004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扩产至1000吨/年,分别于2003年5月23日和2004年9月24日通过了审批和验收。
排污
信息
排污口数量和位置
1、废水排放总口  一个  位于东厂区中部  2、锅炉废气排放口(烟囱)  一个   位于锅炉房
污染物名称
是否属于特征污染物
执行的排放标准
排放浓度
年度排放总量(t/a)
申报的排放总量(t/a)
是否超标
排放方式
COD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300mg/L
 
 
 
 
间歇排放
氨氮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30mg/L
 
 
 
 
间歇排放
PH值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6月9日
 
 
 
 
间歇排放
烟尘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
30mg/m3
 
 
 
 
间歇排放
氮氧化物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00mg/m3
 
 
 
 
间歇排放
二氧化硫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00mg/m3
 
 
 
 
间歇排放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
名称
建设情况
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系统
已完成
在运行
锅炉脱硫除尘系统
已完成
在运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名称
审批时间
验收时间
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荧光增白剂CF-351项目
2003.5.23
2004.9.24
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荧光增白剂CF-351工艺技术改造工程
2010.10.27
2010.10.27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行政许可名称
有效日期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13年12月6日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其他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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